败家爷们 发表于 2011-3-30 22:51

求助:油田房子离婚后如何划分

夫妻二人都是油田职工 在油田有一套房子 如果离婚 房屋产权问题如何划分
如果说孩子跟谁那房子就属于谁的话 另外一方是净身出户吗 还是有一定的补偿
请专家详细解答 不胜感激

可以不填曾用名 发表于 2011-3-31 10:26

首先,关于职工购买的油田房的性质问题。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规定,油田房出售价格由“标准价“转为“成本价”后,房屋产权也应由“部分产权“转为“完全产权“。那么,获得“完全产权“的已售公房应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离婚时房子的分割问题。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割。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该房屋50%价值的补偿。
此外,根据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双方对夫妻共有房屋的价值及其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采取具体情况具体处理的原则:一是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是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是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因油田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证本项可能无法实施)。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

败家爷们 发表于 2011-3-31 22:11

楼上的 谢谢了 说的太明白了 都是我想知道的 十分感谢

雪舞银河 发表于 2011-4-21 21:39

1、夫妻的油田房屋,优先考虑原则 是该房屋是哪方单位分配的房屋。(如果将本单位的主房屋,却分配给了其他单位的配偶,判决或调解后,房屋执行方面存在着问题)
2、关于房屋补偿费,需要考虑对方是否支付子女抚养费及其数额多少(允许折抵)、双方的工资待遇、双方的过错程度、支付条件、原值与现值的综合指数等等因素考虑。公正的办法是由法院委托省级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机关进行房值鉴定(但鉴定费用需要由委托人支付)

爱上陆地的鱼 发表于 2011-4-23 17:16

如果另一方不是油田职工,却也想争要房子,这房子该归谁?

行云流水0546 发表于 2011-4-30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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