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郎 发表于 2011-6-20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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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老公一直是油田无房户,07年借钱买了地方政府投资的商品房,当初房价因说有房产证而价格不菲,如今4个年头过去了,房产证的钱已经交了4年多了,其地方政府负责部门以正在办理为由,多次拒绝拖着不给房产证。请问您,我们若诉诸法律,是否有用?法律方面是否有相关的条例,让我们作为依据,起诉其拖欠行为?请您百忙之中给与指点,谢谢。

油田律师 发表于 2011-6-20 17:05

有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可以起诉开发商。可以加qq710340157

东营执业律师 发表于 2011-6-20 23:15

可到政府规划、房产部门查询是否为正规商品房开发项目,如果是小产权房,看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如有购房合同可参照违约金条款执行。

longway 发表于 2011-7-11 10:27

如果是商品房,开发商一定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如果不是严格意义的商品房,那要看你的合同具体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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