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 发表于 2012-2-10 15:57
违法乱纪,法院岂能涉黑?报道 发表于 2012-2-10 16:07
纵观34岁的王旭从一名法医提拔为法院院长以来的所作所为,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责任?这样的法院院长岂能继续在领导岗位上?腹下的崛起 发表于 2012-3-10 16:07
这个王旭法院院长,耍错了手腕。他的一条线的都应该沾光的,特别是上线。法、人情、利益、权、关系 绕不好,就会把自己圈死!还是堂堂正正做人好!报道 发表于 2012-6-13 16:40
山东淄博市临淄区法院院长王旭打击报复岂能动用黑社会?为什么至今得不到处理?权利大于法律吗?天地逍遥 发表于 2012-6-26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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