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 发表于 2011-9-9 16:22

一个没有道德的人是没有资格审判别人的

主题:评:山东最年轻的34岁临淄区法院院长王旭违规提拔执行局局长李爱民之(一.二)
  孟子曰:“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意思是损害自己人格的尊严的人,是不能够使别人变得正直的。作为一名法官,不仅仅是裁判案件,辨法析理,更重要的是在法官的身上体现出正义,和社会公众的信赖。英国******官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污染了”。很难想象一个法官如果放弃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去趋炎附势,他还能坚守正直.正义.正气吗?还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吗?李爱民是一个管二十几个人的法官,王旭又是一个管法官的官,一个是腐败的支持者,一个是贪污者,他们两个不愧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所以李爱民的贪污(不仅是10万元,还有被同事揪住尾巴没交代的)。是很正常也很自然的事。如果是这样下去临淄区的老百姓还能活吗?
  
  主题:评;山东淄博临淄区法院院长王旭违规提拔“贪官”李爱民之二
  孟子说:“修养心性的方式最好是减少物质欲望”。李爱民被王旭违规提拔为执行局局长是什么原因,干警都很纳闷。为什么 违规指派副院长王松刚到执行局开会,要求把选票投给李爱民,是否收了财物我们不可而知,但李爱民上任后用假到有关单位报销十几万元,是和谁分赃我们也不清楚,清楚的是应该谨慎惟控被别人发现,但他不怕,因为背后有撑腰的缘故。使他明目张胆的用汽车修理费,饭费等假单据去报销,且用支票理所当然的划到自己的存折上,被别人揭露后又变脸,将2010年腊月17 8日的款在3月1日又转换到另一个存折上(并且说院长同意)。这样大胆妄为的背后说明了什么?这就是所谓的“法院风采”,这就是山东淄博临淄区法院恶意规避法律的败象......这样的法官没有经得起诱惑。山东省高级法院院长周玉华说:“廉洁是做法官的底线”,要求法官要时刻坚守。法官要是没有良好的品德,“才气”越大危害性越大,一个没有道德的人是没有资格审判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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