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出台黄河南展区房台村搬迁改造补偿办法
近日,垦利县制定出台了《垦利县黄河南展区房台村搬迁改造实施办法》,黄河南展区房台村搬迁改造采取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拆除房屋的家庭,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费,就地安置人员,每人无偿配送面积10平方米。发放临时安置费
每人每月200元
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依法给予评估补偿。树木等青苗按1000元/宅给予一次性补偿。每处宅基地给予1000元搬迁补助费。因社区建设需要,经镇政府同意原居住房屋先行拆除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费,搬迁户不足3人的,按3人计发,过渡期限为24个月。原村内公用设施、公共基础设施不予评估补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种植的树木等青苗不予补偿。
就地安置
每人赠送10m2
房屋安置补偿采取就地安置和进城镇购买商品住宅两种方式,搬迁户仅能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
就地安置人员,每人无偿配送面积10平方米。楼房类型分两层联排和多层住宅两种。二层联排为200型,均价为2950元/平方米,楼内车库为160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分三层和四层,三层为55型,四层为65型、80型、100型、100+55型(子母房)和120型,均价为1950元/平方米,楼内储藏室或车库为1600元/平方米。
进城镇购买商品住宅居住安置方式的安置户,按配送面积折合成人民币给予19500元/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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