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靓洁洁 发表于 2008-11-6 07:43

房屋维修问题未解决,是否有权利不交物业费

2005年末,发现我家阳台的塑钢窗上方的水泥脱落,很大一块,从室内往外看已经露出钢筋,不但漏风、漏雨,而且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多次报到物业公司登记维修,每次都是登记,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的。曾有一次通知家里第二天留人,说派人过来看看,我特意在单位请了一天假,结果在家傻等了一天,也没有人来。在去年5月份的时候,我发现小区别人家有人维修,我询问过了是物业公司派人维修的。同样是在一个小区里,我们家的物业费也没有比别人家少交,为什么此问题至今没有解决。对此物业公司,我作为一个业主来讲,很不满意。同时也对其感到失去信心!我想问问大家,在此问题没有解决前,我是否有权利不交物业费!!

靓靓洁洁 发表于 2008-11-6 07:50

谁能给个明确的答案啊,让我们有理有据。

天天天天蓝 发表于 2008-11-7 11:42

不用交,物业太垃圾了。我的就没交。上次收物业费的还把我骂了一顿,肯定不交!!

东营执业律师 发表于 2008-11-7 16:51

上门去找他们,要不去就不交物业费,再就是自己找人修了。

靓靓洁洁 发表于 2008-11-7 18:00

有没有成文或者书面的东西 我要起诉物业 能让我做到有理有据,告倒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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