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新处罚方案,有些犯罪按次数加罚(个人建议)
1:强奸犯:第一次煽掉,第二次剁去一个手腕,第三次剁去一个脚,估计没有第四次,万一有直接枪毙。强奸未成年的,直接1.2.3一起执行。2:小偷:第一次剁手腕,第二次剁另一只,估计下次没有感犯得了。
3:黄牛:第一次脸上刺上字,第二次刺满字
4:待续
不是我恨他们,老是欺负百姓。发泄一下。 {:1_489:}{:1_489:} 楼主疾恶如仇可以理解,但法律就是法律。:em63: 为啥强奸犯不割小鸡鸡 希望尽快立法,看来只有等到你当委员长的时候才有希望。: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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