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龙 发表于 2014-4-12 07:23

关于"地下室盖房“门事件

首先这地下室的公共面积应该是归个储藏室业主所有的,物业加盖小储藏间原则上的确不对,但考虑这样做也是为了给业主们更好的服务,这样一来貌似倒也能勉强讲得过去。总得有个放拖把房笤帚的地方吧,与其杂乱的扔在楼道里,到不如这样规范的放在小间里。有些没地下室的业主凑热闹去抢地方是不是就不厚道了,先不说你这么做道德不道德,人家公摊也是按3100一平米买的,你好意思这么干啊!俺再唠叨几句:(总得有个放拖把房笤帚的地方吧)请问你现在的小区,物业有在你地下室放拖把房笤帚的地方吗?请问你知道地下室公摊面积是多少吗?(引用:地下室我家交了19.的钱,实际测的8.15)。首先地下室的公摊面积决不允许物业和个人以任何理由私自占用,何况地下室通风口是排烟通风,是安全的重要窗口,(万一出现意外烟排不出去,里面又有人)请你好好考虑后果。我见过的都是推着小车带着打扫工具来打扫。物业应该给所有工作人员安排工作间。前几天我看到地下室新盖的门锁被人砸了,应该是被逼的,大家联合起来打倒敌人,还有物业个别工作人员态度蛮横,俺也说句公道话:胜利花苑总的说物业管理已经很好了,希望好上加好,要不你跟老小区比比看,个别工作人员态度蛮横,那是更年期的表现,你可以记下他的名字向上反映!

红庙子王舍 发表于 2014-4-12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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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p2010 发表于 2014-5-9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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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少没办法 发表于 2014-5-9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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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的布丁 发表于 2014-5-1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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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花苑业主 发表于 2014-5-1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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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雄鹰2014 发表于 2014-5-1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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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p2010 发表于 2014-5-1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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