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广饶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
《广饶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定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机制。该《细则》明确了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综合服务收费等级按从低到高划分为一、二、三、四、五个5个等级。星级划分标准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标准确定。根据等级标准及要求,核定无电梯多层住宅的前期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每月每平方米一级0.35元、二级0.50元、三级0.70、四级1.00、五级1.30元;有电梯多层及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一级0.80、0.90、1.10、1.40、1.80元。住宅小区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如收费面积、出入口设置、智能化程度、物业电梯和水泵增压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等,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10%幅度内浮动。物业服务企业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物业服务质量星级等级证明,到县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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