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往直前 发表于 2014-11-6 12:58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提示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提示
来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为保障APEC峰会期间的空气质量,接上级指令,交警支队提醒广大车主及驾驶员,自2014年11月6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在中心城建成区(南至南二路,北至北二路,西至西五路,东至东八路)和城乡结合部实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通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的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
    二、黄标车、无标车、拖拉机、砂石车、渣土车及蓬盖不严的散装物料运输车禁止在建成区内的道路通行。
    三、限行期间,客运、出租、校车、环卫、运钞、军警、消防、救护、邮政快递、工程抢险、运输鲜活物资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请广大车主认真遵守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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