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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胜利花苑业主 - 

[聊聊] 致 胜利花苑物业管理处的一封公开信(物业及业主友好互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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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5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基站是必须先有环评报告,经过业主同意才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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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5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胜利花苑物业 @单行道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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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翻新
发表于 2015-5-15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我帮嫩呼,嫩这呼得颜色不是蓝色不管用@胜利花苑物业 @单行道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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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5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忙傻咧 发表于 2015-5-15 15:54
我帮嫩呼,嫩这呼得颜色不是蓝色不管用@胜利花苑物业 @单行道的路

谢谢,要声嘶力竭的呼。{:1_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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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本帖最后由 中华亮剑 于 2015-5-16 17:03 编辑

楼主汇总的几个问题很实际,{:1_489:}胜利花苑物业和单行道的路为什么迟迟不敢站出来面对业主回答问题,莫非真的欲语还休 、难以启齿?这些问题可都是关系到业主民生和基础建设的问题呀,作为物业有责任作出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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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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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中华亮剑 发表于 2015-5-16 17:02
楼主汇总的几个问题很实际,胜利花苑物业和单行道的路为什么迟迟不敢站出来面对业主回答问题,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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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依法依规,作为业主诉求:

1.谁在侵占业主的地下公用空间?

2.是谁在垄断花苑小区的宽带自由竞争?

3.是谁代替业主同意移动公司在楼顶架设商业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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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09:4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我们应该申请有关部门 在该拆的都拆了的前提下 物业给花苑业主一个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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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他。。。估计。。。。怕了。

装修前,物业还是指导角色不一样(那时候主要是开发商、装修公司问题);可装修以后,都是挑物业毛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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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真正民生问题,没见斑竹反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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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本帖最后由 胜利花苑业主 于 2015-5-18 15:03 编辑
东营包打听 发表于 2015-5-18 11:17
真正民生问题,没见斑竹反映啊。
我该说的都说哦了,版主的主要职责是管控好版块,没有代表胜利花苑5000多户业主权利的资格,更无资格充当反映所有问题的排头兵,请不要强人所难!


请仔细瞅瞅一楼的内容,版主留给业主补充意见的空间很大!你有什么想说的尽管畅所欲言!

360截图2015051814513006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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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胜利花苑业主 发表于 2015-5-18 14:54
请仔细瞅瞅一楼的内容,版主留给业主补充意见的空间很大!你有什么想说的尽管畅所欲言。

1.不需要物业给明示,一他不是主管部门,能不能按基站不是他说的算,二一切应该按照法制程序走,而不是听物业明示。

2.物业非法侵占业主公用配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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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东营包打听 发表于 2015-5-18 15:03
1.不需要物业给明示,一他不是主管部门,能不能按基站不是他说的算,二一切应该按照法制程序走,而不是听 ...

见3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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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你还是没搞明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通信法规。

违法侵占业主公用配套面积,这么简单明了的事情,需要掩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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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东营包打听 发表于 2015-5-18 15:03
1.不需要物业给明示,一他不是主管部门,能不能按基站不是他说的算,二一切应该按照法制程序走,而不是听 ...

知道物业不是个全职能单位,有些问题物业需要与相关部门和专业化公司结合才会给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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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胜利花苑业主 发表于 2015-5-18 15:09
知道物业不是个全职能单位,有些问题物业需要与相关部门和专业化公司结合才会给出答复。

你在转移话题,

基站是物业站窦典波与代百川收取租赁费,让建设的,物业本身就是专有化公司。

物业无视业主权利,才擅自同意移动公司架设基站的。

之前窦典波就声明过,移动公司声明过,你没看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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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东营包打听 发表于 2015-5-18 15:08
你还是没搞明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通信法规。

违法侵占业主公用配套面积,这么简单明了的事情,需 ...

你既然知道不妨说说,也好给广大业主普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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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胜利花苑业主 发表于 2015-5-18 15:12
你既然知道不妨说说,也好给广大业主普普法。

普法的事情,都早普了,不都被物业狗混淆是非,顶没了帖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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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东营包打听 发表于 2015-5-18 15:12
你在转移话题,

基站是物业站窦典波与代百川收取租赁费,让建设的,物业本身就是专有化公司。

你就是那个拖鞋版主吧?这些事情你既然知道的那么多,并且还与你们电信有切身利益,你为什么不找相关单位解决呢?结果如何?建议在网络里面最好不要点名道姓,否则百害无一利!
   我只是个普通兼职见习版主,没时间,没能力,没精力与你研讨这些问题,请各自都忙去吧!{:1_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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