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女王”
我想最近我是真的有些任性了,同样品牌同样组合的化妆品一口气连续购买了三组“女王”系列。
任性就任性一回吧,活了几十年,好像还没有任性过呢。有谁规定穷人就不能任性了?
好在价格不贵,不然的话,恐怕这个月要喝西北风度日了。
不为别的,主要是喜欢极了那浓郁的蔷薇花的味道。对了,还有那淡淡的鹅黄粉红颜色也是诱惑我去购买的原因之一。
即使不去用它,单摆在妆台上看着也是心生欢喜的。
其实心中一直有个小秘密,那就是出生在属于荷花季节的我,心中最爱的却是那一簇簇美丽的蔷薇。
喜欢需要理由吗?爱需要理由吗?
都应该需要理由的吧?
爱它就把它带回家!
好了,不多说了,否则该有人质疑我是为某化妆品牌做广告的了。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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