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ygr 发表于 2015-10-11 22:09

垦利县2016年度居民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即将全面开展

据悉,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垦利县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016年个人缴费档次、集体补助等规定仍执行2015年标准,其中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经个人申请,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可仍按100元标准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助,选择300-1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1500-5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70元。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员享受60元缴费补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为本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的具有本县户籍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由2015年的100、200元分别提高至120(在校中小学学生)、220元(其他居民)。特殊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仍按原政策规定渠道列支。财政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400元提高至430元。2016年度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期限为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2月10日,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合并征缴,通过银行代收代征。

越野情结 发表于 2015-10-11 22:44

没工作的可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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