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1120名患者收到大病补偿资金592.9万元
广饶县2015年度县级大病报销工作圆满完成,累计为1120名患者补偿资金592.9万元。1月4日至24日,广饶县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大病补偿申报工作。据悉,广饶县自2008年起在全省率先设立实施县级大病补偿政策,并把“县级大病补偿”纳入惠民工程。据介绍,广饶县大病补偿政策是在市级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基础上,结合广饶县惠民政策要求,凡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万元,且连同常规报销、居民大病补偿(人保财险公司负责报销)甲类医疗费用总体报销比例未达到80%的,可进入县级大病补偿范围。
自1月份起,全县共收到住院大病补偿申请1515人,经县级与镇街社保经办机构、财政部门统一整理审核,目前核算工作圆满完成,补偿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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