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居民阶梯水价改革听证会召开将推阶梯水价
2018-12-21 17:14本次听证会按照国家及省市物价局的指导意见精神,提出如下听证方案:垦利县城区居民用水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30元调整为0.40元,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0.95元。同时,推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阶梯水量设置为三档,其中,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内(含);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88立方米(含);第三阶梯用水量288立方米以上。阶梯水价设置方面,结合垦利县实际,提出两个听证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15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4.05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6.75元。
方案二: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05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9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6.45元。
与会人员纷纷发言,九成以上代表表示赞同方案二。同时,部分代表对本次水价改革提出合理建设性意见。县物价管理办公室相关领导表示,会后将把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梳理,积极采纳,并如实向县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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