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低收入家庭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为有效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从8月15日开始,广饶县2016年度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开始申请。根据《2016年度广饶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按照单人30平方米、两人及以上家庭最高50平方米确定。保障对象中的城镇低保家庭按8元/平方米*月标准补助,其他低收入家庭按照6.8元/平方米*月标准补助。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广饶县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已婚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第一,城镇居民已婚家庭人均年收入、年满35周岁的城镇单身人员年收入低于27500元(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76元的80%,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第二,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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