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yisheng
发表于 2016-12-31 16:50
该死:dizzy::dizzy:
打酱油滴!
发表于 2017-1-1 18:27
知道不知道 发表于 2016-12-31 13:50
啊 米豆腐,这位打酱油的施主,你太血腥了……
这个对畜生不如的一点不过分
红丝巾
发表于 2017-1-1 23:08
五马、油锅:em10:
零下的风
发表于 2017-1-3 13:58
沉寂了这么久啊
哇哈哈
发表于 2017-1-3 16:19
应该立即执行!!!!!!!!!!!!!
努尔哈赤
发表于 2017-1-3 16:44
上述也没用,死刑基本是定的,上诉也是早晚的事,除非给大笔和解金,博得被害方及家属谅解,并求情。
liushengde
发表于 2017-1-3 16:47
杀~~~~~~~~~~~~~~
黑马王子
发表于 2017-1-3 17:00
这样丧心病狂、罪大恶极的人,请问山东人吗?不会吧,按有些地域歧视的逻辑应该是东北人才对啊:em08:
黄金叶
发表于 2017-1-3 22:31
顶。。。。。。。。。。。
随风而行
发表于 2017-1-4 08:27
是立即执行吗,最好是
laochen
发表于 2017-1-4 08:44
器官移植。。。。
sddyycd
发表于 2017-1-4 09:55
杀无赦,斩立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