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完成12家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验收工作
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提升污染源监管水平,县环保局根据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要求,2016年完成了12家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验收。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并根据第三方运营维护公司调试报告、试运行报告和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比对结果,广饶县新建和改造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技术要求,在线监测数据能稳定传输到市环境保护部门监控中心,监控系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提供的验收资料齐全,工程质量、主要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下一步,广饶县将按照“十三五”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水平,加大“智慧环保”的监测体系建设,为建立科学完善的污染减排监测体系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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