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出台河流水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
2019-1-3 13:38为进一步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确保全县河流水质稳定实现地表水V类以上标准,近日,广饶县出台了河流水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对全县污水直排河流企业实施目标考核并采取奖惩措施,范围包括县域内污水直排小清河、阳河、织女河、支脉河、预备河及其支流的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
该办法考核因子以COD和氨氮为主,同时针对特定行业企业增加重金属、石油类、氯离子等特征污染物。凡企业排水达到地表水Ⅴ类水体标准、达不到Ⅳ类水体时,每月奖励10万元;达到Ⅳ类水体标准、达不到Ⅲ类水体时,每月奖励20万元;达到Ⅲ类水体标准、达不到Ⅱ类水体时,每月奖励40万元;达到Ⅱ类水体标准、达不到Ⅰ类水体时,每月奖励80万元;达到Ⅰ类水体标准,每月奖励160万元。
奖补资金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支付制度。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污水直排河流企业COD、氨氮等指标进行监测。当企业排水水质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体标准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严肃处罚。 {:1_489:}{:1_489:} :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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