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陕 发表于 2018-2-9 14:44

“您的车辆已违停,请立即驶离!”

导语为确保中心城区道路畅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道路拥堵节点,2018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中心城区选取20处容易因违法停车造成交通拥堵的重点路段,启用违法停车告知采集系统。该系统由道路电视监控系统和LED显示系统两部分组成。系统24小时监控道路两侧车辆。系统第一时间通过道路电视监控发现违停车辆通过LED显示屏发出要求违法车辆立即驶离的提示信息对未立即驶离的车辆进行抓拍(以上图片仅做测试,数据并未录入系统)该系统同时还对违法掉头、逆行、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安装地点新增设备:1、 东营区辽河路与东旭路路段2、 东营区沂河路明月市场路段3、东营区南一路儿童医院路段4、 东营区东三路华泰大厦路段5、东营区淮河路百货大楼路段6、 东营区黄河辅路鲁班公寓路段7、东营区西四路利群商厦路段8、东营区济南路区人民医院路段9、 东营区云门山路水产市场路段10、 东营区济南路三联家电商厦路段11、东营区西三路科技一村路段12、东营区北一路万达广场路段已启用设备:13、 东营区胶州路工商银行路段14、 东营区胶州路乐天玛特超市路段15、 东营区胶州路人民医院东门路段16、 东营区济南路中心医院路段17、 东营区济南路振华商厦路段18、 东营区西三路银座二店路段19、 东营区西四路百货大楼路段20、东营区东二路与沂河路路段警方提醒20处监控设备中有8处前期已经公告启用,并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了抓拍,2月8日起增加违停告知LED屏。新增设备将于2018年2月15日正式启用抓拍违法,请广大驾驶员依法出行。

th1231982 发表于 2018-2-1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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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之泪 发表于 2018-3-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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