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规范小区内公共充电设施用电价格
近日,有群众通过县长政务热线平台反映,广饶县城内某小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等公共充电设施用电价格过高。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方便小区内业主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的充电,在小区内公共停车区、车棚等位置安置了有偿公共充电设施。小区内业主使用公共充电设施时,采取刷扣充电卡的方式进行计费,一度电收取1元。了解到上述情况以后,广饶县物价管理办及时通知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告知其小区内公共充电设施用电应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0.555元/度。同时,物业公司在建设公共车棚、充电设施时,存在一定的初期建设成本和后期维护费用,物业公司可在与小区内业主协商一致、签订收费协议的基础上,对使用公共充电设施的业主,在收取电度电费的基础上,收取适当的维护费用。鉴于目前广大群众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数量的增多,各小区有偿充电设施不断建设,我们在整改上述小区的基础上,对县城其他小区的公共充电设施用电情况进行逐个调查整改,使广大群众的价格权益得到维护。 :em63::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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