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谓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为其个人财产的,须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很想问句版主大人:
我和妻子去年6月结婚。因各种矛盾造成从8月18日起的事实分居关系至今。双方都感觉除离婚无路可走,但我不是很明白夫妻共有财产的类型
1:前年上门,我家给她3000元。
2:买相连给她3500元,
3:定亲给她38000元。
4:她许诺的嫁妆如电视机,空调。钢琴,冰箱等因当时没房全都没给。
这些钱。哪些算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我能分到多少?? 都属于共同财产。
1、上门属于赠与,3000元,按照传统礼节,并没有只给女方使用的意思表示。
2、买项链是赠与,已结婚为目的,婚后就成为共有了。当然是意定的。
3、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结婚即形成。
4、赠与属实践行为,没赠与就无效。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符合第二、三款的情况的话可以要回来。
困惑
父母因感情不合已分居四年,第一年父亲独占女儿的全部财产并把部分财产转移或处理掉,独住大房子至今.女儿和腿残的母亲相伴有四年了,请问父母现在的共同财产如何处理(早被父转移了部分财产)? 有问题咨询您:
假设婚前我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如果婚后此房转到我的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请律师解答。 原帖由 gotoback 于 2009-4-29 05:06 发表 http://10.67.40.158/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有问题咨询您:
假设婚前我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如果婚后此房转到我的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请律师解答。
除非明确赠与你个人,否则视为赠与你们夫妻,形成共同财产。 原帖由 东营执业律师 于 2009-4-29 10:20 发表 https://www.slit.cn/images/common/back.gif
除非明确赠与你个人,否则视为赠与你们夫妻,形成共同财产。
谢谢律师解答。。。。。 看帖是一种美德,回帖是对楼主最大的支持 律师你好!请问:
夫妻双方共同生活8年以后,任何一方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是么?
指明赠与一方的财产,也是共同生活8以后就变成共同财产了么?
谢谢您为社区普法事业所作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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