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感 发表于 2009-3-12 01:18

答朋友问:关于外贸尾单跟单等说法的见解---自由人户外

最近很多朋友来问我,外贸啊,尾单/委单/违单啊,跟单啊之类的问题(只谈军品,不谈户外用品),我给大家做个解释,希望能理解--知之为知之 不知为不知~~
下面是针对美军规及民版军品的一些小知识:
【知识贴】网上常见卖的号称中国生产外贸卖给美军的军版是真的吗?
    最近看到各军品销售论坛和实体店都有不法商家们打着什么出口美军,外贸美军牌子乱卖国内劣质仿制品,中国军品市场的这股歪风邪气一直都有,最近更加生猛,目前看来,由于初级收藏者增加,不法商家们又开始大肆利用外贸一词做文章,利用大家贪小便宜的心态,欺骗初级收藏者,哄骗初级收藏者使之以为以低价格买到了中国制造装备美军的物资,实际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下边就简单给大家扫扫盲:

贝利修正案:
    贝利修正案是1941年,美国参议员贝利为了保护美国的棉花、羊毛产品及其制造商而提出的,后来不断扩大范围,开始包括食品和金属工具等,1967又将合成纤维品补充进去了。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Y 2006《2006年度国防授权法案》: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2005年12月19-21日通过的《2006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规定:美国国防部所购买的食品﹑军装和帐篷等用品必须是美国制造的产品,如果国防部长确定在国内市场不能及时采购到这些物品而必须向外国采购时,必须在7天内向国会通报,并在该法案中并禁止五角大楼通过承包商或次承包商向中国购买军装。

幕后:
    在2004年选战开始前夕,美国纺织品及纤维产业领导人共同提出以下宣言,主要是号召美国总统候选人遵守下列事项以支持美国制造业:
    1.承诺持续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实行配额限制;
    2.支持贝利修正案(根据贝利修正案的规定,美国军服几乎全部必须在美国国内以美国产制的材料制成)及其他规定购买美国产品的联邦法案的延长实施期;
    3.反对自由贸易协议中包括可使用签约国纤维、纱、线、布等原料规定,以及染色、整理及印花等工序规定的非必要漏洞;
    4.反对任何经由世贸组织达成的美国纺织品服装关税调降,及任何美国法律对不公平贸易惯例的让步;
    5.支持全面执行美国贸易法令以积极打击非法贸易行为并纠正违法行为。
    可以认为2006年度国防授权法案就是美国纺织品及纤维产业的巨大胜利,例如“全国纺织团体委员会”(NCTO)主席Cass Johnson就宣称,推动《国防授权法案》是美国纺织工业的一大胜利。

你有可能买到真正的外贸军版吗?:
    我们可以猜测,在中国超级低廉的生产成本吸引下,可能有某些胆大妄为的美军服装合同商可能采取非法手段在中国加工服装徽章后用非正常报关渠道走私进入美国,并以美国制造的名义交付美军使用,但这种非法交易并可能给当事公司带来极大后果,理应极度保密的产品,会轻易流出到中国网上销售赚那么几个零售的小钱吗,你,相信吗?

失落感 发表于 2009-3-12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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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见解,不当之处请砖家多多批评:s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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