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我的问题
我有5个朋友A,B,C,D,E帮某某人贷款70万,某某人现在已无任何偿还能力。这五人当中A,B,C三个是职工,有工资。现在大家除了房子以外,已没有别的财产。请问,法院会怎么判?其中一个朋友A已经离婚,他的离婚协议约定:1,房子归女方。2,孩子归女方,男方每月给孩子1000元生活费,孩子的其他费用与女方AA制
3,孩子每年交12000元保险,双方AA制。
请问法院会怎么判这个案件?
谢谢您的答复。 只要贷款时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担保”的话,那么五人所要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不管他目前的经济状况如何。当然,五人内部对债务的承担是按份承担的,这依据于他们当时的约定,没有约定只能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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