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ni 发表于 2010-5-8 16:51

我也是买的锦华西区的二手新房,房子买卖时我们也是按常规共同签的合同,我们想去公正,可公证处说这种情况不给公正,你们说在没公正的情况下这合同有效吗?如果不受法律保护,如何才能得到公正?
谢谢~~~~~~

北大法宝 发表于 2010-5-8 19:14

一、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二、如果出现纠纷,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不受理;所以一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意,把合同细化。

北大法宝 发表于 2010-5-8 19:16

公证处现在是不给油田房屋做公证的

烟筒 发表于 2010-5-13 17:57

签的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

xiaoni 发表于 2010-5-17 10:03

回复 22# 北大法宝


不好意思的问一下,什么叫“仲裁条款”?指的是合同里面的详细条目吗?我是彻底的法律盲,我们当时签订的合同我认为挺详细的,汗……

笨笨善良 发表于 2010-5-17 10:17

仲裁条款只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而已。比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里约定了这一条款,一般法院就不受理了。

yutanglang 发表于 2010-9-28 08:55

买的时候没观察仔细吧!不要也罢,没听说有价无市吗?即便听说了某某卖了多少钱?别眼热,如果他真的愿意额外赔付5万,还是拿着吧!油田目前的情况,5年后真的可以自主交易吗?未必,既然有价无市,就让售房者承担风险吧,反正他自己愿意,你白赚5万,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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