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通,就不要想。
和前女友分手快一年半了,也是去年的11月份,她QQ和校内都把我删了!当初是挺难受的,慢慢的也就习惯自己一个人了,也慢慢的快忘掉了。前几天她又加我了,我加了,发觉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么!丫 我手真贱! 多一份牵挂,不知道是对是错? 我更贱 分手了总是还记得 非得很长时间才忘记 原帖由 熊猫1984 于 2009-11-26 08:24 发表 https://www.slit.cn/images/common/back.gif和前女友分手快一年半了,也是去年的11月份,她QQ和校内都把我删了!当初是挺难受的,慢慢的也就习惯自己一个人了,也慢慢的快忘掉了。前几天她又加我了,我加了,发觉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么!丫 我手真贱!
忘不了所以这样,如果真正的漠视也就无所谓了~~~~~~~~~~~~ 原帖由 +_+ 于 2009-11-26 09:27 发表 https://www.slit.cn/images/common/back.gif
不能为妻,也可为友;不能为友,也不必为敌。
既然彼此还有不舍和牵挂,那就重新定位,看是能做夫妻呢、还是为友呢,抑或是传说中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无论是风云再起,还是尘埃落定,既然曾经动过情、用 ...
呵呵!zhuofc你说的挺好!谢谢! 原帖由 葬伤 于 2009-11-26 09:47 发表 https://www.slit.cn/images/common/back.gif
忘不了所以这样,如果真正的漠视也就无所谓了~~~~~~~~~~~~
是啊!应该是这样的!爱情伤害的并不仅仅是一个人!该忘的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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