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一天发N多贴也不是很好吧~
就是这么种感觉~!无他!别人的帖都看不见了~~~~~~~~~~~ 楼主头像和名字都很有个性~~~ 原帖由 TAKI 于 2010-1-8 21:06 发表 http://sli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就是这么种感觉~!无他!别人的帖都看不见了~~~~~~~~~~~
向您诚恳道歉。为了您的感觉我一定洗心革面、从新做人、悬崖勒马、浪子回头金不换。您别介意。原谅我的无知吧! 那道没必要·!我说话很随便~也是有点喜欢管闲事~你写的确是都不错~我看了不少~不过真的有些太多~论坛是大家的不是个人的!都是一个人的感悟也没意思。。。
我没有资格管谁。。。。。我只是实事求是的感觉! 原帖由 TAKI 于 2010-1-8 21:18 发表 http://sli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那道没必要·!我说话很随便~也是有点喜欢管闲事~你写的确是都不错~我看了不少~不过真的有些太多~论坛是大家的不是个人的!都是一个人的感悟也没意思。。。
我没有资格管谁。。。。。我只是实事求是的感觉!
谢谢。我衷心希望看到您的个人感悟。管闲事,从某种意义上就是见义勇为行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强烈支持您。。。 这个我自己倒是知道~!我也该是说什么就说什么对谁都一样~呵呵!
我和紫凝版主都是一个时代的~都是论坛老人了。。。。。。所以不畏惧什么~
好了~我到此为止!。。。。。。
[ 本帖最后由 TAKI 于 2010-1-8 21:52 编辑 ] 原帖由 TAKI 于 2010-1-8 21:36 发表 http://sli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我自己倒是知道~!这里前几天的那个玉山版主,我也该是说什么就说什么~呵呵!
我和MM紫凝都是一个时代的~都是论坛老人了。。。。。。所以不畏惧什么~
好了~我到此为止!。。。。。。
希望您和mm紫凝、玉山版主都幸福长在!快乐天天如影相随!更谢谢您的心直口快、仗义执言。管见:网络仅仅是个信息交流平台,不应该按照登录时间分新人、老人;婴儿与暮年之人同样是人!具备全部人格权利。我仅仅畏惧自我良知,已经习惯尊重任何人且与人为善,而不附加其他任何人为因素,不敢违反。 在这能看到嫩的贴着实把额闪了一下...........:em13: :em13: :em15: :em15: :em15: .......................................................... 同意楼上的观点,情感导师的帖子是精华! 原帖由 寂寞的时候 于 2010-1-11 08:32 发表 https://www.slit.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倒是觉得情感导师的帖子很好。别人有权选择看或者不看。如果别人的帖子少了,也许证明别人都在欣赏导师的帖子,至少我是这样。我也很直,无怪。。。。
论坛是大家的论坛
选择怎样的帖子来看其实和选择什么样的人做朋友一样的
是人们的权利
有些人的帖子
你可以选择欣赏
也可以选择放弃
如果因发帖量偏多而受到指责
就冷了朋友们发帖的热情
我是新来的
不太懂这里的规距
看到楼主的帖子
心里着实感觉有点冷
.........................
[ 本帖最后由 寒塘荷影 于 2010-1-11 08:45 编辑 ] 原帖由 寒塘荷影 于 2010-1-11 08:41 发表 https://www.slit.cn/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说的不错
论坛是大家的论坛
选择怎样的帖子来看其实和选择什么样的人做朋友一样的
是人们的权利
有些人的帖子
你可以选择是
也可以选择否
我是新来的
不太懂这里的规矩
看到楼主的帖子
心里着 ...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望继续关注与支持这里。。。。。。。 原帖由 酒鬼酒疯子 于 2010-1-11 08:43 发表 https://www.slit.cn/images/common/back.gif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望继续关注与支持这里。。。。。。。
如果因发帖量偏多而受到指责
就冷了朋友们发帖的热情
我是新来的
不太懂这里的规距
看到楼主的帖子
心里着实感觉有点冷
......................... 因为有个性 才有了多彩的社会。。。。。。。。。。。。
走自己的路。。。。。。。。。。。。。。。。。。。。 原帖由 情感导师 于 2010-1-8 22:16 发表 https://www.slit.cn/images/common/back.gif
希望您和mm紫凝、玉山版主都幸福长在!快乐天天如影相随!更谢谢您的心直口快、仗义执言。管见:网络仅仅是个信息交流平台,不应该按照登录时间分新人、老人;婴儿与暮年之人同样是人!具备全部人格权利。我仅仅畏 ...
强烈支持情感导师同学:em12: :em12: :em12: 的观点 原帖由 酒鬼酒疯子 于 2010-1-11 08:52 发表 https://www.slit.cn/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有个性 才有了多彩的社会。。。。。。。。。。。。
走自己的路。。。。。。。。。。。。。。。。。。。。
个人认为,作为一名版主,活跃板块儿气氛才是最值得关注的事情。
个人只能代表个人的观点
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左右其他人
[ 本帖最后由 寒塘荷影 于 2010-1-11 08: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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