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商时报“纽贝斯特”专题报道
黄河东营段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分析随着黄河沿岸工农业生产的飞速发展及人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黄河的水环境质量有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一些水质指标出现超《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的现象,超标因子主要为CODcr、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挥发性酚等。九十年代末与九十年代中期相比,无机的有毒有害物质(镉、铅等)的浓度没有什么变化或者有所降低;而反应有机污染程度的CODcr、高锰酸盐指数、反应营养物质污染的氨氮等浓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例如,2000年与1996年相比,CODcr浓度提高了30%,高锰酸盐指数浓度提高了34.5%、氨氮提高了24。6%。总的来说,黄河东营段水质目前基本保持在Ⅳ类标准,达到作为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的要求。但因黄河具有特殊的自净作用,泥沙经沉淀后,经过简单处理,水体中各项监测指标能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可以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但是近年来黄河受到上游的污染呈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已影响到东营大部分地区的生产、生活用水。这说明东营的生态平衡已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水环境自净能力下降,生态系统越来越脆弱,应引起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2、黄河东营段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分析
2.1 上游污染物流入
黄河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九省(区),随着黄河沿岸城乡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向黄河的排污量也在增加。监测资料表明,黄河水质污染上游比中下游严重。以Ⅲ类水质标准衡量,河口镇以上江段水质基本可以达到Ⅴ类要求,而下游超标项目增多,且超标率高。
2.2东营市城镇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的点源污染
“一控双达标“工作的实施,使黄河东营段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一定的削减,各主要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已实现达标排放。但东营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较低,黄河沿岸城镇生活污水没有处理直接排放是造成汉水中营养物质氮磷含量增加,是造成渤海“水华”发生的直接原因。点源排污仍然是黄河水污染的主要因素。据2000年监测统计,黄河东营段每年排放废水46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14万吨/年,占3.00%;生活废水452万吨/年,占97.00%。其中:利津段年排污量为185万吨,占黄河东营段的39.77%,;垦利段年排污总量为281吨,占武汉段的60.30%。这些数据表明,垦利段排污量占了黄河东营段点源排污总量的大部分,对黄河水质的影响明显。
2.3农业废水等面源污染
相对来说,点源的污染比较容易监测,而面源污染由于涉及范围广,无法简单地定量描述。但是,面源也是造成黄河污染的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最重要的面源之一就是农业,黄河东营段沿岸是东营市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农业中大量使用的化肥、农药、家畜粪便等随着地表径流进入到黄河,造成黄河中氮磷及其它“三致”微量有毒污染物(如邻苯二甲二丁酯等)的浓度的增加,这些污染物质由于检测手段等因素,目前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但它们对人体及其它生物的当前和远期影响,都是不容忽视的。另外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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