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有关房屋过户的问题
我买了别人的房子,五年之后才能过户,签订的合同是如果他在这五年之内想收回的话,就要向买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请问这个违约金有没有比例限制?这个违约金如果将来打官司,在法律上有法律效应吗?谢谢 法律并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只是规定了对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的处理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以上仅供参考。 回复 2# 笨笨善良谢谢,我们房屋款是21.5万元,这样的违约金定多少是合适的? 具体数额要预计可能受到的损失。比如房价可能增长的情况预计,房款利息的损失预计等,计算一下确定。因为我不了解房价情况不好给你参谋。 违约金不存在合适不合适的问题。
违约金对违约一方来讲一般都是不合适的,而对守约一方来讲也是起到一个补偿作用而已。
如果对方的违约造成你的损失超过了违约金,你可以要求超过违约金的数额。 如果对方不给过户并且再把房子卖给别人该怎么办 ? 如果对方再把房子卖给别人,并且仍然没有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你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在先,具体依据在此不详述(时间关系)。如果对方把房子又卖给了别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你只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了。 哪怎么知道是不是一房卖二主呢 真的,要是还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话,还真难知道。 多长个心眼 最好 不 要 买...............风险很大............. 如果有房产证的话,可以采取一定措施防止他卖。 进来学习下 这种事情比较危险,但愿你的朋友是个很讲信誉的人 这种交易最好在知根知底的朋友间进行,否则实在没有保障,而且出事以后处理起来会很麻烦,只是时间上就很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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