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社区

搜索

[低碳环保] 化工企业进驻 国家自然保护区瘦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0-6-9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刚刚看到,
保护区所有的标志性的牌子都被用白灰刷涂的厚重的几层,
根本就看不出任何字样。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9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严承高表示,目前我国已有黑龙江、湖南、辽宁等八个地方政府先后完成了省级《湿地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明确规定“在湿地范围内勘查、开采矿藏或者从事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开发建设活动需占用或者征用湿地的,须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对于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条例的缺位问题,严承高建议,全国层面的湿地保护法律亟待出台。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旧房翻新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