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变幻 发表于 2010-7-1 15:17

女方私自出走,近6个月未找到,男方如何办理离婚事宜!

我有个朋友,因夫妻打仗,妻子外出已近6个月,男方多次寻找无果,随即想办理离婚手续,不知如何办好,请问好心人给予指点。
   夫妻已共同生活20年,有一男孩已20多岁,女方无工作,同意离婚,就是不露面,不回原籍办手续,很是无奈,谢谢指教!

北大法宝 发表于 2010-7-1 15:37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先起诉到法院,再由法院公告送达,然后可以进行缺席审理,依法判决。

做点什莫 发表于 2010-7-6 13:22

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

笨笨善良 发表于 2010-7-6 15:11

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通过公告送达起诉书,之后缺席审判,再公告送达判决书,在公告期满后十五天,对方还没有出现并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双方解除夫妻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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