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交易实名制及广告清理通告
本帖最后由 ssqj111 于 2012-6-18 10:36 编辑胜利社区:关于网络交易实名制的通告
网店实名制7月1日起施行,工商机关将普查网络交易平台,对网店卖家身份逐一核实,虚假信息的网店卖家将不能通过审查制度。自7月15日起论坛禁止非认证商家以营利为目的交易。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个人、企业)都需将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交由胜利信息广场备案登记,只有“个人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可不用登记备案。7月15日—8月30日,社区将删除所有非认证商家的交易帖,请理解并支持工作。所有二手闲置,团购,换购等信息均到供求版块发布(如有需移动的帖子请短消息给海洋,8月30日后将不做移帖处理,违规帖直接删除)。禁止使用马甲恶意灌水,禁止使用软件灌水。使用马甲挑起事端,扰乱和谐论坛氛围的将严惩。
一、清理范围
1、任何涉及到现金交易、物物交易的帖子不发到【网购直通车--自由交易区】的,转让、代购、团购、二手信息等不发到(供求信息)的;
2、任何涉及到本站或他站的交易纠纷和交易不快不发表到【网购直通车—交易反馈区】的;
3、以任何名义发布QQ群、开帖召集建立团体或者群的,如:“东北人的请进”,“是××星座的来集合”等(本论坛版主发布的群除外);
4、为某个商家、某个公司、某种产品做隐性广告的(如 :淘宝各行业NO.1名店(值得收藏));
5、在ID、昵称、签名档、头像等发贴时可以显示的个人信息中;在主帖和跟帖中,表明自己商家身份、团购信息、公布群信息或者群号码、公布联系方式的。(本站的联接、贸易认证用户、认证商家除外);
6、为其他任何网站进行广告宣传的;
7、商业调查、座谈类信息、招聘信息等(本社区发布的除外);
8、给会员群发广告短消息的;
9、简单从字面上便可判定为广告的;
10、一位或多位版主认定为广告贴的;
11、以个人秀,图片展示为借口的;
12、以某某时间送货为借口的或是通知某某来新货的;
13、从***那里买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或是表扬一下**商家等未发到(网购直通车--交易反馈区的);
14、所有相应的版块请在发帖前详细阅读该版版规。如家居装饰、网购直通车等。
二、清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清理采取自查自报、互相揭发、超级版主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在8月底之前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报。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帖(如:团购、二手)要想保留的,请联系各版块版主对其进行转移,时间两周,两周后未转移的,将被删除。
第二阶段:超级版主巡查。胜利社区超级版主每日对各版块进行巡查,对不认真落实,以权谋私的版主警告及撤职处分;时间两周。
三、措施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把此次专项清理作为今年坛风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2、严格执行政策。对清理出的问题,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的,及时请示报告,妥善研究解决。
四:举报方式
请至胜利生活社区[公告及反馈]版块发布帖子,或者向管理员或超级版主使用站短举报。
贴子举报:在每个帖子的右下角都有“报告”按钮,不论是主帖还是回帖的右下角都有报告按钮,举报违规帖点击“报告”按钮即可。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粗鲁。 ------------------ 自查自报、互相揭发 只针对电脑板块? 回复 5# ssqj111
不是只针对电脑版块,是针对整个社区的。我只是复制过来让有疑问的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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