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孤岛游泳池内一名男孩溺水
本帖最后由 大地判官 于 2010-7-30 17:52 编辑7月26日晚6点40分孤岛游泳池一名男孩溺水。游泳池作为营业场所,男孩溺水的位置在离救生员不到15米的地方,好几个救生员在一起聊天,都没有发现男孩溺水。游泳池的唯一主管人员在事发当时在外喝酒,男孩在孤岛医院进行抢救时主管人员一身酒气去了医院,反而对孩子家长说怎么看的孩子,请问这样的事情由谁负责? 是否该追究主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听了真伤心啊 孩子家长怎么看的孩子?自己不看好 指望谁给你看 游泳池方肯定有责任,但是家长当时在干吗??????????? 监护人有责任,游泳池的负责人也有责任,可有啥用啊,孩子都没了! 唉,,,,,,,,看管孩子责任重重大。。。。。。。。。。。 根据法律泳池负主要责任 责任好界定,但孩子没有了,父母的心都碎了! 孩子已经脱离危险了,据说是游泳教练救上来的,当时正好有医院急诊室的护士在场,进行了急救!游泳池这种地方人多,自己的孩子还是自己看好吧,还能指望游泳池的工作人员给你看孩子? 孩子没事就好。。。。。。。。。。。最怕听到这样的事,后背一阵发凉 看好孩子,太令人伤心了,父母怎么活下去 好伤心啊,为什么这样的事件每年都会发生啊?孩子都没了,追究谁的责任能有多大的意义啊 家长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孩子没了谁的责任都没用了 太伤心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家长都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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