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律师:没报新婚,双方都不给开准生证,可以走法律途径吗?
因为也不知道结婚以后要报新婚,落计生关系,所以从07年结婚后就一直没管过,现在怀孕了想办准生证,可两头都不给开,我女方户口在潍坊,我对象户口关系在钻井,我们先去我对象单位上问的说是要从女方开,可去我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公室说我没报新婚,没落计生关系,所以要求我必须先找单位接收我的计生关系,我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要我把计生关系落到我对象单位这边,可我对象单位这边要必须先把我的户口挪过来才可以,可我那边在挪户口以前必须先落计生!!!请教律师::这种两边相互推脱的做法对吗?我应该怎么办啊? 从法律规定上看,这种计生法律 关系,不属于 人民法院诉讼管辖的范围,即不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简单的话,就是,这种法律 关系,人民法院不受理。个人建议,仔细询问有关计划生育委员会,详细了解其政策,先穷尽计生办里的规定再定。即,里面的许多规定是可以加以“利用 ”的。
这样的事情,并不是少数,后来也都办出来。不用心急。“一切皆可能”。祝好运。 现在不是搞人口普查吗?就是连超生的都给免费落户口了。人口普查的时候先落个户口再说。 跟我那时候的情况完全一样,不过比我时间还早!不要紧,现在他们不给你管,等你真的生了孩子,你就等着老家那边的计生找你吧!不用担心!在你老家落好后再签到你老公这边就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