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试题
请教一下,集团公司“五五”普法竞赛最后一题应该如何答?3.甲某擅自在某油田油区输油管线上盖房施工,不慎挖破输油管线,引发原油泄漏,流至附近乙的麦田中,造成环境污染,乙提起民事诉讼。
请问:
(1).本案中各方举证责任如何承担?(5分)
(2).乙可以向谁主张侵权损害赔偿?(5分) 本帖最后由 笨笨善良 于 2010-10-18 09:06 编辑
仅供参考(即非正式非标准)的答案:
(1)乙方只要证明某油田的输油管线发生原油泄漏,自己的麦田被原油污染,造成自己经济损失的数额即可;甲及某油田企业应当就自己不承担责任或者不承担全部责任负举证责任。
(2)乙方既可以向某油田企业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向甲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这个答案对吗??为何不看一下<民事证据规则>前几条关于民事证据举证责任分配的具体规定呢、???上面写的十分明白了啊。
其次,责任承担对吗??这是责任“竟合”??吗,民事侵权责任的规定是这样的吗??
总之,二楼的答案有待于商榷。 呵呵——缺少真正的法律实践经验 恳请同学看一下《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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