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舞银河 发表于 2010-10-14 19:58

法律同仁,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不要盲目解释。

如题目,各位法律同仁们,对于网友的提出的问题,请予以慎重考量,请以法律公平正义之心,审视如今法律困境,。不要出于感情,不要出于义愤,要遵从法律的规定,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请不要,不会,盲目解释。法律是严谨的,法律又是需要理性的,丹宁说过,程序的公正 是为了公正的程序。无恶意。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请不要盲目解释。

北大法宝 发表于 2010-10-15 08:26

很同意这个观点,有些解释是错的,有点误导

笨笨善良 发表于 2010-10-15 09:22

哪里来的专家教授啊,哈哈。。。。。。

笨笨善良 发表于 2010-10-15 09:33

改天拜访楼主一下哈,共同探讨啊,哈哈。

雪舞银河 发表于 2010-10-15 18:51

呵,谈不上啊。但我想,法律规定可以是死的,即人称的“死法”,但智者认为,自然法中也存在着“活法”,翻译过来,即,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种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是立法者所预计不到的,即前瞻性不足。因此,对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种种疑难,作为一个法律人,首先做到的就是客观性,罪与罪是不同,此罪与彼罪是不同的,。。。。可谓 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严谨,慎重,斟酌,那是必须的。
不针对具体个人,仅泛指。仅一家之言,请勿对号入座。
仅识。

红日升 发表于 2010-10-29 21:01

专业的请到律师事务所。当然欢迎律师来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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