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是一种味道
如果说我搞文学的起因是追求时髦,大概现代人难以置信,因为文学早就不时髦了。但20年前,我大学毕业进入社会时,最时髦的东西就是文学。那时还没有“时尚”这个外来语,而当一个文艺青年,不仅可以了解一些社会上的新鲜想法,还能创造一种与父辈不同的生活方式。然而20年后,饭桌上已没有人谈论索尔·贝娄或是诺曼·梅勒了,这些曾经时髦的名字统统被设计师所取代,从劳埃德·赖特到卡尔·拉格菲尔德,设计师不再只是为富人的生活提供创意服务,更多有创意的设计师把设计对准普通百姓,令人在平淡生活中感到一些小变化与小惊喜。时尚不再从上层社会向下传播,而是以一种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方式混入各种社会及各种阶层的人类生活,现在的人几乎无法想象没有时尚元素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Lady Gaga似乎是现在时尚的一个小高潮。她可以把自己打扮成一枚扎着蝴蝶结的圣诞礼物和好友泰然自若地喝茶,这种哪怕是在明星看来都无福消受的“混”搭,在她身上却像家常便饭一样随处可见。闪电眼妆、蝴蝶发髻、白色长发、漆皮胸衣、紧身三角裤……这些时尚碎片汇成了鲜明的Lady Gaga Style。有人将她比作麦当娜,可即便是麦当娜,当年也只有在演唱会上才敢穿上圆锥胸衣秀风情。很多人接受不了她的造型,但另一些人却感到眼前一亮。她的舞台秀与生活秀不仅把前卫与怀旧混搭在一起,连她的生活方式也是如此。媒体喜欢她,她的视频与图片像潮水般涌向世界各地,她不仅消费时尚,也创造时尚,她有点儿“冷”,又很“热”,你很难去定义她。1942年奥地利作家穆齐尔去世时未完成的巨著《没有个性的人》中所谈到的时代精神,好像被Lady Gaga以戏剧性的方式完成了。
20年前,任何一个在百货商店里转来转去的中国人,都很难预见到今天的超市货架上会堆满如此之多的商品,我在沃尔玛多达上百种的饮料柜台前能足足转上半小时。可口可乐刚进中国的时候,有人认为它就是流行,就是时尚。1989年,我和老狼在厦门海滩上喝着玻璃瓶装的可乐时,认为自己的生活发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我现在还记得我们对那种变化感到兴奋,因为我们当时只从美国电影的录像带上看到过类似场景——两个美国年轻人,坐在迈阿密的沙滩上,看着阳光下穿着泳装的金发美女从面前走过,嘴对着小瓶口喝着焦糖色的可口可乐,真是又健康又神气。
今天,很多人又说碳酸饮料其实对健康无益,所以开始寻找别的既时尚又健康的饮品。前段时间我给“蒙牛真果粒Fun剧征集”做了一次评委,当时有人跟我说真果粒的销量都有9亿包了,平均下来几乎每个中国人都恨不得喝过一瓶。这个巨大的数字令我联想到时尚的力量,这种力量还可以从它的代言人看出来,不管是徐静蕾还是李冰冰,都是时尚新女性的代名词。人们抬起手,仰头喝一口真果粒,体验到我与老狼在20多年前的厦门海滩上类似的感觉,生活似乎在饮料被送入喉咙的那一刻有了变化,变得——怎么说呢,有点儿不同。
事实上,人们喝下的很难说是一种饮料,我们发现,厂商往瓶中灌入的除了饮料配方上标明的东西,还有话剧、网络剧,总之,是一种叫人感到生活有变化的感觉,这感觉直指生活方式。更直观的感受便是让人可品出“时尚”的味道来,而天下再也没有什么比“时尚”更能消除人们被社会疏离的感觉——是的,你没有落伍,你与另外9亿人有联系,你不必恐惧与担忧,饮料入喉的一瞬,伴着那清凉的感觉,你感到一丝轻松与安慰。好了,现在不必提醒自己振作起来,因为你喝掉饮料本身就是振作,你喝,你加入他们,或是正与他们一起,在为美好的生活而奋斗,生活会因你的奋斗而不一样。
我们的时尚讲的就是这样一种味道。 帮顶。。。。。。。。。。。。。。。 时尚是一种味道,时尚是一种循环,时尚更应是适合自己的。 时尚是一种味道 时尚是一种味道,是一种需要用心慢慢品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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