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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离开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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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LAN
我已经过了六年有名无实的婚姻生活了,去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我跟我的同事走在了一起,他也有家庭,对我也很好,我们彼此谁也离开水,可是最近我越发的感觉我们这样下去很痛苦,因为我这人对感情看的比较自私,不想跟别的女人分享一个自己爱着的男人,我现在特别的爱他,想到离开他我很痛苦,可是想他他不能真正的属于我,我是更加的痛苦,今天我跟他说如果你不能给我未来就分手吧,他又不想分,但是也说离婚影响太多了,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他分开,而且如果我们分来了以后在一个单位见了面怎么办?我痛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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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与人分享自己的爱人,确实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虽然说你们之间的婚外情感我不支持
但还是奉劝你一句吧
如果你们之间存在真的爱情
而他也在乎你的这份感受
那么找各自的妻子或者老公 先恢复自由身再说其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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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翻新
发表于 2011-5-22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现在女人普遍的做法是拿着钱,一味的发牢骚,打击男人的情绪,能容忍包容才是聪明之举,现实里我们想象中的好男人或者好女人几乎没有,谁都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只是说说感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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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分了吧,长痛不如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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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这种事情确实对你来讲,很难处理。第一种情况,你们还是维持现在的现状,做情人。他是不可能离婚的。第二种只有你放弃这段感情,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其实也没什么别扭的,在一个单位,毕竟有过一段感情,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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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不要再继续下去了,不然后悔的只有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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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如果你们都没有离婚的勇气,还是分手吧!
长痛短痛都是要痛的!
时间越久,就会越不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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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还有脸在这里诉苦 自己的婚姻经营不好不幸福 再去祸害另外一个女人的家庭 还好意思说什么不愿意跟别的女人分享一个男人  
你也配???
那叫“偷” 好不好!  舍不得分那就不分 等着你同事的老婆闹到单位撕破你的脸皮你就不痛苦了。见过不要脸没见过这么恬不知耻还在这里叫痛苦的! 既然这么恬不知耻就永远偷偷的捡人家剩下的余粮做个永远见不得人的小三好了。真是贱到家了。你同事都摆明态度了 不会跟老婆离婚 就是你号的不值得人家离婚 顶多也就是人家的短期一个玩物罢了 贱不拉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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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本帖最后由 白话 于 2011-5-22 19:56 编辑

为难啥呀 别为难了!既然舍不得 就老老实实夹着尾巴 提心吊胆做个永远见不得光的小三吧 也就这出息了。贱兮兮的。好戏在后头呢
你可要当心啊!!!当心你人家老婆撕了你的脸皮。当然了你也不要脸了 要脸就不干那事了 当心你那有名无实的老公听到风声把你毒打一顿再扫地出门
要坚持哈直到你那亲爱的男同事人家玩腻了 像扔一块破抹布一样 扔了你 照样跟他老婆白头到老 你就贱到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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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楼主搞不拎清 脑子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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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为难啥呀 别为难了!既然舍不得 就老老实实夹着尾巴 提心吊胆做个永远见不得光的小三吧 也就这出息了。贱兮 ...
白话 发表于 2011-5-22 19:55

话燥理不燥,你们去年开始到现在也就半年的时间吧,也就是说还在热恋期,等再过一段时间,身体里维持激情的那部分物质渐渐消失,你就是不想分那男的也想分了。
你们刚开始的时候你也没想过要独享他,现在却想让他心里眼里只有你,想让他离婚和你过。
你违反了情人定律,赶紧的分,现在分彼此之间还有一份情分和美好,别落到最后东窗事发、名誉扫地臭大街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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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女人要对自己好,要脑子清醒点,婚姻不幸福就彻底的离干净。
要找自由人追求真正的幸福,千万不要做第三者,那是实实在在的愚蠢。
不但浪费自己的青春年华说不定还会搭进去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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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因为我这人对感情看的比较自私,不想跟别的女人分享一个自己爱着的男人...............................
说实话LZ不止对感情自私,估计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底自私的人,别人的老婆就愿意和你分享老公吗?你的老公就愿意和别人分享自己的老婆吗?你只考虑自己,有没有替那些无辜的被你伤害的人着想,你那个情夫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两个自私的人、没有责任感的人在一起没有什么好结果,劝你在还没有鱼死网破之前赶紧收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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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河北省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在古代你就要遭极刑。还在这里诉苦,是不是没长脸啊,我要是男人,我也耍你玩玩呢,说白了就是一个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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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河北省
一段见不得光的感情注定是以悲剧收场,还嫌活的不够累啊,过不下去可以离婚啊,为何踏入别人的家庭,你只不过是男人的一个玩物,当局者迷,sb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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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一段见不得光的感情注定是以悲剧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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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学会放弃,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忆。
该放手时就放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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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
发表于 2011-5-23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先加入阿拉伯等国籍,就可以一夫多妻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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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楼主 ............
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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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又一个傻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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