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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十六岁的猫爷在午后的阳光里安稳地睡去——是睡着了并去了。去了他的天国。我始终唤不醒他,甚至把他吃了近十年的伟嘉猫粮和妙鲜包放在他鼻子前,他也毫无反应。阳光在他洁白的毛发上镶了一层金边,如果猫爷是人,此时他已八十高龄。
人生一世,尚且未必能八十岁;能八十岁者,未必能寿终正寝;能寿终正寝者,未必寝得安然。
可是这些,猫爷都做到了。
他安然无恙地陪了我十六年——从我四十七岁,到我六十三岁。
那一年它跌跌撞撞出生,那一年我为失去七旬老母悲戚哀伤。
他的主人把它遗弃在城市郊外,我的女儿把他抱回来给了我。
他吃过我的面条、吃过我的饺子。
他咬死过树上的麻雀、咬死过春天里刚出窝的小蛇。甚至有一次,他叼了一只鲜活的小鼠不舍得吃,急匆匆跑回来硬塞给正在午睡的我——呵呵,那是我亲爱的猫爷捉到的猫生第一只老鼠,那时候我们两个还在乡下,守着几亩薄田,闲暇时候我念书上的字给他听——每每念到半途,他保准睡去,呼噜声轻微而有节奏。
他七岁那年,女儿接我们进城。许多人叫我把猫爷留在乡下,因为七岁的猫爷,是乡下里捉老鼠的高手。可是女儿执意带着他跟我一起来到城市,女儿说:她要非常感谢猫爷替她陪我,猫爷是她半个兄弟。
进了城,女儿不让猫爷吃面条了,城市里也没有老鼠可抓。女儿特地给猫爷买了当时最时髦的伟嘉猫粮——呵呵亲爱的老伙计啊,你知道吗,当时可是没几家人专门给猫买粮食吃啊,咱让你吃到了,并且你一吃就是近十年。
你吃的粮食,后来全都是我买的——女儿给我的生活费里,每个月我都留出两百,给你买妙鲜包、给你买猫罐头,给你买小球当玩具,怕你寂寞。
猫爷渐渐地不那么嚣张了。开始喜欢和我一起坐在女儿家的阳台上,看看城市的天,然后我们两个唠嗑。常常是我唠叨很久,他才认真地、或者懒洋洋地来一句“喵呜”。我确信他听懂了我这个孤老头子的话。
而我午睡的时候,猫爷还是习惯跟年轻时候那样顽皮——偶尔就叼了一块妙鲜包里的肉过来硬塞给我嘴里,我就这样被勉强着吃下过好几次,老伙计,咱俩的口感可真是不一样,你的肉啊,实在比我的红烧肉滋味淡了许多!
一晃,就这么多年了。
这么多年来,你时而优雅、干净、慵懒、机灵。一身白发苍苍如雪,我竟然不知道你也会老,如果不是你这样安静地睡去。
你确实老了、累了。你优雅了这么多年。你陪了我这么多年。
亲爱的猫爷。这么多年来,回想一下,你一直跟我这个孤老头子在一起,你陪我说话、你给我分享你的快乐和你的欢喜与喜欢。你无非就是想告诉我嘛——可能我们相遇的时候,不是在最快乐的时候,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这一世的情缘。
为着这前世今生因果相随的情缘,在你身体柔软、阳光未落的时候,我写一篇文字给你罢——你去,去你那想去的地方;你去,去你那自由奔放的净土;你去,去你安稳的住所。
而我呢,我得想想,我该用什么方式把你纪念、以及我该用什么方式把你遗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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