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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悦悦,我觉得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肇事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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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LAN
碾伤不如碾死,
看到了关于小悦悦死亡的新闻,十分心痛,
痛定思痛,我在想:
肇事司机的碾伤不如碾死,
看视频,可以看到,第一辆车碾伤孩子的时候,当前轮碾过孩子,汽车明显起伏,压倒了东西,汽车也稍停了一下,这个时候,司机或许意识到了轧着了孩子,接着,车继续开,又轧了孩子。
这个不能单单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肇事司机,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他。
不知道法律专业方面的认识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是否应该起诉那些抱着撞伤不如撞死思想处理车祸的人?
后面轧小悦悦的视频,我实在不忍心看下去了,不知道那个司机是否也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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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其实我觉得更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第二位肇事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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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翻新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昨日看到新闻,肇事司机被以过失杀人罪批捕。
本人支持。
希望更多的开车的人看到这里能吸取教训,尤其是千万不能再有撞伤不如撞死的侥幸心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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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9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人情冷漠,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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