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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强情绪稳定不上诉 律师:刑期应再减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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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LAN
北京时间2月18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前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女子部主任张建强进行审判,张建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处个人罚金25万。张建强的代理律师表示,此次的判罚比预期的判罚要轻一点,张建强将不会提出上诉。
  张建强的代理律师表示,本次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张建强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并没有采纳律师提出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如此一来,律师担心法院将对张建强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和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进行数罪并罚,这恐怕将导致张建强的刑期长达17年左右。不过,此次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未对张建强进行数罪并罚。同时,张建强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张建强此次确定的犯罪事实来看,他的刑期在13年左右,而本次的12年有期徒刑算是比较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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