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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物价上涨难以避免”论要不得!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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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7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LAN
本帖最后由 [G.H]TAKI 于 2012-4-27 21:50 编辑


   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撰文说:“在经济转型、快速发展阶段,适度、温和的物价上涨不仅是难以避免的,也应是可以承受的”。

   什么叫做适度、温和的物价上涨呢?笔者理解就是物价小幅上涨,不但低于百姓收入增长率,而且基本维持在国际公认通胀率分界线3%以内。但是彭森副主任理解的适度温和上涨却不是这个概念,他的概念是“改革开放33年,经济年均增长9.6%、价格总水平年均上涨5.4%”,即我国物价增速5.4%就是适度温和增长。而笔者认为,这种增长不叫适度温和增长,而叫做通胀式增长,其喧嚣的是通胀无害论。这种理论对于当今中国是非常有害的,普通百姓也是很难承受的。彭森副主任提到了本世纪初的2000—2006年和1978年至1999年两个阶段的价格总水平情况。笔者作为一个亲历者对此还有些发言权。

  1978年至1999年价格总水平年均上涨7.1%。这一时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初期或者说起步阶段。也是改革开放推进最快的阶段,农村改革、城市国企改革、价格闯关等都是那个时期推进的。当然,我们也缺乏应对各种改革带来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物价上涨过高过快。特别是在1988年价格闯关阶段,物价出现年涨幅20%以上的状况。但是,那时收入差距不大,住房国家保障,上学入托等费用等几乎都是国家出钱,几乎所有公共服务资源都是免费的。更为重要的是,粮棉油以及蔬菜价格保持稳定,电视机、洗衣机等工业品价格上涨厉害。因此,百姓并没有感觉到高物价对生活的过度冲击。要说特殊现象,这段时期是真正的特殊现象。因此,中国物价平均涨幅应该把这段时期剔除掉。

机、洗衣机等工业品价格上涨厉害。因此,百姓并没有感觉到高物价对生活的过度冲击。要说特殊现象,这段时期是真正的特殊现象。因此,中国物价平均涨幅应该把这段时期剔除掉。 本世纪初的2000—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均增长1.2%。中国经济出现了“高增长、低通胀”的最好最理想阶段。然而,彭森副主任却把其说成是“特殊现象,不是经济运行的常态”。什么“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美国信息技术创新带来的‘新经济’等因素密切相关”,云云。这段时间出现的“高增长、低通胀”良好经济局面主要原因是受惠于从1993年开始的对经济全面的治理整顿,特别是1998年开始的对经济全面调控和全面改革。没有这段时期对经济金融的全面治理整顿和改革,就不会有2000—2006年“高增长、低通胀”最良好状态。也证明中国是可以做到“高增长、低通胀”的。这段时期并不是什么特殊现象,而是多年辛苦努力的结果。2006年后出现的高房价、高物价基本把那个时期对经济金融治理整顿的成果丧失殆尽了。 因此,我们曾经创造过GDP增速10%,CPI增速只有1.2%的高增长、低通胀的佳绩,可惜这种佳绩后来消失了。中国经济进入今天这个阶段应该彻底拒绝高通胀,否则,中国不但经济甚至社会都要出乱子。今天收入差距异常之大,绝大多数百姓都远离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收入水平之下,同时,高房价、高物价、高学费
   本世纪初的2000—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均增长1.2%。中国经济出现了“高增长、低通胀”的最好最理想阶段。然而,彭森副主任却把其说成是“特殊现象,不是经济运行的常态”。什么“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美国信息技术创新带来的‘新经济’等因素密切相关”,云云。这段时间出现的“高增长、低通胀”良好经济局面主要原因是受惠于从1993年开始的对经济全面的治理整顿,特别是1998年开始的对经济全面调控和全面改革。没有这段时期对经济金融的全面治理整顿和改革,就不会有2000—2006年“高增长、低通胀”最良好状态。也证明中国是可以做到“高增长、低通胀”的。这段时期并不是什么特殊现象,而是多年辛苦努力的结果。2006年后出现的高房价、高物价基本把那个时期对经济金融治理整顿的成果丧失殆尽了。

   因此,我们曾经创造过GDP增速10%,CPI增速只有1.2%的高增长、低通胀的佳绩,可惜这种佳绩后来消失了。中国经济进入今天这个阶段应该彻底拒绝高通胀,否则,中国不但经济甚至社会都要出乱子。今天收入差距异常之大,绝大多数百姓都远离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收入水平之下,同时,高房价、高物价、高学费、高医疗费,养老失业没有保障,并且低收入的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今天若再出现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的高通胀,必将使得许多百姓生活难以为继,必将出现社会动荡。既是5.4%左右的所谓适度温和通胀也不行。

   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一个“适度温和物价上涨难以避免”论是推卸责任的思维逻辑,十分要不得。发改委岂能把“高增长、低通胀”作为特殊现象,说成不是经济运行的常态?而把高通胀、高物价却说的合理合规?唯一出路是拿出实实在在控制物价的措施,发改委首先应该控制好成品油、电价、水价等基础性商品价格。决不能一边约谈市场化程度很高的企业不让其涨价,另一边自己却不断大幅度提高成品油等价格,这岂能控制住物价呢?还拿什么“适度温和物价上涨难以避免”论来推卸责任、糊弄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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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
发表于 2012-4-27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一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智商上涨速度实在太快
二是官老爷们对网络的传播速度和影响力估计不当
:em08::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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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翻新
发表于 2012-4-2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这是国家的长期既定战略不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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