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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一饭店出售野生动物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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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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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在利津县一家饭店内,森林警方共查获野兔等野生动物50余只,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相关林业行政处罚。

  据介绍,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利津县森林***当日在辖区内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清查活动,重点打击非法盗猎候鸟等鸟类的行为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三有”动物资源的行为,对宾馆、饭店、交通车站过往的客运、货运车辆进行了突击检查,从源头上杜绝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切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流通和交易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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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野兔也不让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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