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社区

搜索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东营市汽车尾气检测机构大全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2-1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山东省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2012年4月30日前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机动车,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凭机动车行驶证到已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机动车排气检测资质的机构免费领取环保检验标志。
二、达到本省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购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免予环保检验,凭机动车行驶证到已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机动车排气检测资质的机构免费领取环保检验标志。
三、其他车辆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到已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机动车排气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环保检测,检测机构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检测费。凭排气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单,免费领取环保检验标志。经环保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须自首次环保检测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复检。
四、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我市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机动车排气检测资质的机构,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可从中自行选择检测机构。
五、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
六、对未经环保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外地转入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
七、机动车排气环保检验标志的有效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相同。
八、环保检验标志应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标志副本应随车携带。
九、对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或者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由公安、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十、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再对机动车排气进行检测。
十一、环境保护、公安、物价、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工作。
十二、本通告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十三、收费标准
    东营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收费标准规定,在用轻型汽油车排气污染检测实行简易瞬态工况法,收费标准为50元/车次,其他型号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气污染检测实行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收费标准为30元/车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不再检验排气污染的,其收费标准在现有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标准基础上相应核减10元/车次。首检不合格的,复检不得收费;复检不合格需第三次检验的,减半收费。
十四、东营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检测机构名称
地  
电话
电  
东营金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东营区北二路750号
13864767778
8216298
东营高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东营经济开发区东四路51号
8301988
8303767
东营市顺通汽车检测站
东营经济开发区大渡河路南、湖州路东
8082628
8303767
东营市态然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
河口经济开发区(明河路1号)
3632988
3652389
广饶民安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广饶县孙武路133号
7725129
6922636
东营市合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垦利县经济开发区(中兴路291号)
2892699
2524863
东营市福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利津县津三路298号
5612001
5620456
东营市机动车尾气监测室咨询电话:8318933   检测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五、检测流程
车辆登记、信息录入→车辆外检、核实车辆信息与行驶证等→引车员驾车上线检测→缴费→打印检测报告单→合格(不合格→次日起30日内复检)→发放(黄、绿)环保标志。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发表于 2013-2-19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1_489:}{:1_489:}{:1_489:}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旧房翻新
发表于 2013-5-17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1_489:}{:1_489:}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8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1_489:}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3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达到本省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购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免予环保检验,凭机动车行驶证到已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机动车排气检测资质的机构免费领取环保检验标志。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