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山东东营市东营区和谐钓鱼协会、中国电信东营分公司 二、承办单位 东营市和谐生态园 三、赞助单位 四.报名细则 中国电信东营分公司 1.比赛日期:2013年4月14日(如遇特殊天气需更改比赛时间,组委会将提前通知报名选手) 2.比赛地点:东营市和谐生态园(东营市南二路电厂东两公里路北) 3.报名费用:每人参赛费200元整(含塘费、比赛当天中餐和饮用水),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每位参赛选手均可获赠中国电信东营分公司提供精美纪念品一份。 4、抽奖 赛后中国电信东营分公司将在现场举办大型抽奖活动,其中手机二十部,其他赞助单位陆续公布。 4. 报名 (1)、直接报名: 东营西城:西三路银座二店南邻中国电信营业厅 电话:0546-7774990 联系人:韩东倩 东营东城:东城运河路与滨州路路口西南角中国电信营业厅 电话:0546-7766451 联系人:王雪芹 (2)、电话报名: 致电东营市和谐生态园确定参赛意向,并在报名后,将报名费一并汇至东营市和谐生态园。 建行帐号:6227002180975295818 户名:宋绍勇 联系人: 宋绍勇 电话:18754692777 5.报名人数:限100人(不接受现场报名) 6.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4月10日。 7.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五.比赛项目 3.6米手竿钓对象鱼(小鲫)尾数两场;每场70分钟。 4.5米手竿钓混养两场(计重量);每场70分钟。 六.奖金 第一名:10000元+证书+奖杯 第二名:2000元+证书+奖杯 第三名:800元+证书+奖杯 第4名—第20名:200元 七.赛事细则 1.运动员报名后不得冒名顶替。运动员资格由组委会审查。 2.选手到达赛场以后,应及时向赛场组委会报到,准备抽钓位签号。 3.选手进入钓位作赛前的准备,由裁判员核对参赛证及钓位,对钓具进行检查。 4.比赛开始的讯号发出前,运动员使的所有钓具不准入水,如有违规者,加罚5分;再犯者,取消本次比赛参赛权。 5.选手的钓具、鱼饵一律自备,不准使用联体钩、倒刺钩和有毒鱼饵及虫饵;禁止使用果冻饵和双浮漂钓法,一经发现取消全部比赛成绩,请同区钓友相互监督举报。 6.比赛的过程中,选手不得离位、串位、不准串饵,有急事需离位者,需经过裁判员的同意,否则第一次加罚5分,再犯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时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违规者第一次警告,再犯加罚5分。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裁判。 7.选手一律独自操作,自钓自取自入鱼护,入池存养,凡死鱼干鱼不计成绩。禁止越位溜鱼,影响邻位钓手。 8.比赛结束的讯号发出以后,选手应立即收竿,此时末入鱼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应在原地等候裁判员前来数鱼,不准自行倒掉,否则取消全场比赛成绩。裁判员来数鱼前将鱼护提出水面者,视为违规,取消全场比赛成绩。比赛结束后入鱼护的鱼减去并罚加5分(对象鱼);比赛结束后入鱼护的鱼不算拿出一条最大的并加罚5分(混养鱼)。 9.对象鱼鲫鱼尾数比赛时限用钓竿3.6米手竿(可准备一支备用);钓混养限用4.5米钓竿(另可准备一支备用竿)。竿长误差允许在正负3厘米以内,主线加子线不准超过竿长30厘米。如有违规者加罚5分。 10.比赛过程中,均使用无倒刺的鱼钩和粉饵料垂钓,每位选手可备用同规格手竿一支和同规格钩若干。 11.比赛的时候,一人一竿一线,钩限用一至两枚无倒刺单钩,鱼饵必须挂在鱼钩上,禁止以其它任何形式带饵入水,不准抛投鱼饵,不得防碍他人,违者加罚5分。 12.比赛时,钓点必须是竿长范围以外,钓箱必须紧贴池岸,不得后移。违者加罚5分。 13.严禁使用散子浮标,浮标长度不允许超过50厘米。 14.抛竿只能在钓位的正前方,不能超邻位的二分之一(包括边位)。. 15.运动员必须在将鱼倒回池中以前确认成绩,事后申诉一律无效。 16.比赛进行中,任何选手不得中途退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并经组委会确认后方可离场,取消所有场次成绩。渔获不得自行倒入比赛池,裁判处理,不得在赛场停留。 17.钓小鲫鱼可以飞鱼入护,钓混合鱼无论鱼体大小,必须使用抄网抄鱼。 18.鱼获掉在护外未入护而继续抛竿者,加罚3分。如果邻位运动员有捡鱼归己的行为,视同串鱼,取消当事人比赛资格。 19.剩余饵料、烟头、垃圾不得抛入水中。违者加罚3分。 20.不准手抛、不准使用器具和铅皮座带窝、打窝,违者加罚3分。 21.以上所有违规行为,请同区钓友相互监督举报。 八.计分方法 总积分相同者,以最好的小分多少排定名次;小分相同者,以总尾数排名,继续相同,以总重量排名,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单场鱼获为零者,以本场计分区内总人数加一为其本场积分。单场弃权者,以本场计分区内总人数加一为其本场积分。 九.裁判工作 1.比赛现场的裁判工作,由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负责领导实施。下设分区裁判长、裁判员。 2.裁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3.裁判工作按《钓鱼比赛裁判法》执行。 十.附则 1、鲫鱼池4月13日16:00封池,混养池4月10日16:00封池。封池后任何人不得进入,调漂可在鲫鱼池调漂。 2、比赛当天运动员7:00报到检录,7:30抽签,8:00比赛开始。 3、运动员一旦报名视为认同本次比赛规则。 4.其他未尽之项,可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制定的《竞技垂钓竞赛规则》执行。 5.规则从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东营市和谐生态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