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社区

搜索

[低碳环保] 死刑应该更多还是更少?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8-24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LAN
本帖最后由 mumuyou 于 2013-8-24 08:34 编辑



  在中国,有多少种犯罪可以被判处死刑?答案是:68种。这个数字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拥有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死刑是个充满神秘和争议的话题,在世界上其他国家死刑是越来越多了吗?我国的死刑是如何演变的?应该限制死刑还是鼓励死刑?这是我们本期讨论的话题。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适用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少

    数据显示,2009年在全世界有95个国家在法律上无条件废除一切死刑。有58国保有死刑,有18国执行死刑。而根据2004年的统计数据,废除死刑的国家是85个,另外至少有39个国家已经有10年或更久的时间没有再执行过死刑。这表明,从世界范围来看,不但是大多数国家已经实现了废除死刑或者在实践中“存而不用”。
  当然,从世界范围内看,死刑的存废会存在一个反复的过程,例如1967年美国一度废除了死刑,但一些州最终迫于保守派的压力和犯罪率的上升,在1976年恢复了死刑;而俄罗斯莫斯科在去年发生地铁爆炸案后,俄上议院开始考虑是否对重案犯恢复死刑的问题。但总的来说,废除死刑和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已然成为世界的潮流。除此之外,一系列的国际公约也是支持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旧房翻新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民意当是死刑存废的重要砝码

    民意是死刑存废不能无视的重要砝码。这在于,死刑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死刑的存废与民众的社会安全感,与民众的朴素的报应观念,与传统的民俗纠结在一起。无视民意的存在轻易废除死刑,这不符合尊重现代民主的理念。而且,作为政治家而言,民意是政治家争取选票和合法性所在,政治家在考虑死刑的存废上,不可能无视民意的存在。
  当然,民意也是变幻多端无法精确估计,民意也非一成不变的。例如,在面对贪官、黑社会案件、恐怖案件时,民众喊杀一片,但面对“聂树斌”这样的冤案时,民众也会反省死刑的存在。民意也是可以引导的,也有数据表明,经过多年的学者普及,在我国支持废除死刑的民众数量也在呈上升趋势。所以,我们也应当辨正看待民意,尊重民意,引导民意。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废除不现实   如何限制死刑

    无论从目前的主流民意,还是从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来看,在现阶段轻言废除死刑仍然不现实,但无疑,进一步减少和限制死刑,应当是大势所趋,也是我们应当追求的目标所在。这不仅仅因为废除和限制死刑是世界潮流所在,而且,当人类文明不断向前发展时,我们必须以逐步摒弃“以暴制暴”的思想,用更为人道的手段来对待同类的犯罪,用阻止权力合法杀人来促进社会民众的平和和理性,促进社会的和谐。
  限制死刑适用之路,在现阶段,可以考虑从几个方面同时进行:
  

  一是尽量减少死刑适用对象,减少死刑罪名。如死刑仅适用于严重的暴力、恐怖、侵犯他人生命权等犯罪。对于贪污贿赂等滥用公权力犯罪,在腐败形势仍然特别严峻,社会矛盾凸显的今天,不能轻言废除。
  二是尽量减少死刑的适用主体。比如这次刑法修改还将增加老人不适用死刑的规定。今后,也可以考虑家庭成员犯罪等特殊主体上不适用死刑。
  三是对死刑适用的情节尽量进行细化。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但是,具体到个罪,什么是“罪行极其严重”还是理解不一,刑法可以具体罪名如何适用死刑上作出更为细化的规定,以更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四是限制死刑适用同时,必须配套改革现有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死缓制度。现行法律有期徒刑最长15年,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在世界范围上看刑期显得特别短。有必要将有期徒刑提高到25年,数罪并罚提高到30年,而无期徒刑和死缓实际服刑最短不应低于25年,且要严格限制无期徒刑和死缓适用减刑、假释。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4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杀人要少,但是绝不废除死刑。”、“凡介于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如果杀了就是犯错误。”特别是我们创立了中国特色的死刑暂缓执行的制度——死缓制度。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马甲123 发表于 2013-8-24 12:42
杀人要少,但是绝不废除死刑。”、“凡介于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如果杀了就是犯错误。”特别是我 ...

呵呵,怎么了呢?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4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mumuyou 发表于 2013-8-24 14:34
呵呵,怎么了呢?

没什么,导师说的,我深为赞同,死刑从严从宽,目前不能废止
真高兴现在论坛官方能引导话题讨论
上次搞了个安乐死的话题,大家谈的就不错,最近搞了个延迟退休,被骂了不少,如果是你们高的话,应该不会这样吧,也怪我先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马上中秋了,你们再搞个中秋之类的话题呗,比如送礼、家人团聚之类的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4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市
死刑很多,但更多的从宽处理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4 18:1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对那些贪污压榨人民的就该死刑。。。贪几个亿。。。情妇一堆都不死刑。。。贫民偷个几十万就给死刑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4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soso_e160:}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4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建议多用。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5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em63::em63: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6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马甲123 发表于 2013-8-24 14:47
没什么,导师说的,我深为赞同,死刑从严从宽,目前不能废止
真高兴现在论坛官方能引导话题讨论
上次搞 ...

呵呵,会的哦~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6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今天是东营创文明城市的第二年第二天,可就此话题邀请大家谈谈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杀杀杀!!!中国需要严刑峻法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6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ztx1977 发表于 2013-8-26 09:43
杀杀杀!!!中国需要严刑峻法

{:1_451:}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6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死刑是对老百姓来说的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6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世间万物没有定式,行乱国用重典!!!!!必须的结果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7 05:4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默默的顶贴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QU
发表于 2013-8-27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马甲123 发表于 2013-8-24 14:47
没什么,导师说的,我深为赞同,死刑从严从宽,目前不能废止
真高兴现在论坛官方能引导话题讨论
上次搞 ...

送礼的礼金嫩出?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仅表明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本平台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本平台发布的信息仅为传递、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任何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