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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爱心] 关于2008年油田智障助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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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LAN
各厂基层站队工会:
  山东省慈善总会胜利油田分会和胜利油田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开展的“智障助学”工程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体现各级组织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怀,帮助智障残疾人完成学业,成就未来,促进和谐油田建设,现将2008智障助学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助学范围
  助学范围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油田职工的亲生子女(含办理正式收养手续的养子女),年龄不超过18周岁。父母至少一方为油田职工、离退休人员、协解人员和劳动家属。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类别为智力残疾。
  3.现在普通中小学或聋校、盲校、辅读学校等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含各类康复治疗、托养机构)
  二、救助标准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每人每年发放助学金1200元。
  三、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户口本复印件(相关页)。
  四、有关要求
  1.符合本办法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父母,应在规定时间持申请材料到所属二级单位工会或二级单位工会指定的三级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领取、填写《胜利油田智障儿童助学审批表》。
  2.二级单位工会与慈善联络处审核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9月12日前,各基层工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胜利油田智障儿童助学审批表》及申请材料报大队工会办公室。
  
  附件:胜利油田智障助学审批表、学校在读证明(样式)
   
                                       胜利石油管理局工会                            200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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