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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物价管理办公室拟于2016年6月中下旬召开垦利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一、听证会人员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15名,其中消费者8名,经营者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人员4名。
(二)旁听人:3名。
(三)新闻媒体:2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与委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并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由县物价办随机选取。
(二)经营者。由县自来水公司推荐产生。
(三)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四)旁听人、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一旦选中,不能替换;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时间、办法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6月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报名办法: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记者证等有关证件到垦利县物价管理办公室报名。
报名电话:0546—2521070
报名地点:垦利县行政办公新区水利局大楼6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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