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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公安局成功破获“8.11”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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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8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山东省
日前,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成功破获“8.11”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6年8月11日21时21分许,宋某阳无证驾驶车辆,沿津五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三里商城某饭店门口时,与由东向西推行的电动车相撞,致使驾驶人在抢救过程中死亡,宋某阳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立即启动肇事逃逸侦查预案,对案发现场汽车遗留碎片及周边进一步勘验,并对周围群众展开走访。为尽快破案,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连夜调取周边社会监控和高清卡口数据,一路沿肇事车辆水箱水印和碎片散落物一步步巡线追踪。迫于警方压力,犯罪嫌疑人宋某阳于8月13日主动投案,对自己驾车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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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主动投案的啊,我以为警察厉害呢,姓宋的最近挺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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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翻新
发表于 2016-8-19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主动投案,破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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