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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规范普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严禁空挂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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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1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山东省
近日,利津县教育局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严禁“空挂学籍”等违规情况存在。

  利津县教育局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合一”的要求,严禁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分离的“空挂学籍”行为。学校在办理完学生转学手续后一周内安排学生入校或离校,严格禁止“借读”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一般不予转学。 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 45 人,初中高中不得超过 50 人。超班额的学校不得接受对应年级转入学生。为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实行学籍异动集中办理方式,每周二、周四以乡镇为单位(县直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到县教育局办理。

  各中小学校长是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学籍异动手续必须由校长签字。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平台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日常学生转学、休学等学籍信息变更。加强平台和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除统计数据外,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泄露学生学籍信息。同时,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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